为什么IPO董秘是“企业内部投行”呢?
在企业IPO的过程中,核心专业中介机构有三个,投行(或者说券商投行部)、律师、会计师。而在三个中介机构中,投行是核心。虽然我们经常看见企业和三家机构坐一桌讨论方案的时候,遇到法律问题,投行的人就会说:“请律师发表意见。”遇到财务问题,投行的人则说:“请会计师发表意见。”但是,对于上市过程中核心解决方案的确定,往往还是投行一锤定音。
那为什么还要一个企业内部投行呢?
因为任何一家外部机构或利益相关方,和企业本身的立场和利益诉求,始终存在分歧和不一致的地方。董秘的一大职责,就是在IPO相关的问题上,站在企业自身的立场进行独立的判断,消除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分歧,求同存异,给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而最优的方案。
此外,中介机构身处企业外部,在信息的获取上总会隔一层,不如董秘对于基础信息、企业诉求和动因的掌握全面和深刻。董秘需要凭借其专业知识能力,准确评估内外信息差异,确保中介在信息多少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制定的方案,真正能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。
另外,董秘是连接中介机构和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桥梁。诸多方案的最终拍板要由实际控制人作出,如何配合实际控制人实现方案的消化、解释、优化,其沟通工作需要董秘来完成。